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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金丝猴的作家古清生还吃野生动物吗?
字体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布: 2008-6-30 22:10 作者: webmaster 来源: 网络 查看: 1次
作家古清生三进神农架,写了本书叫《金丝猴部落》,评论界把它《帝企鹅日记》、《迁徙的鸟》等自然史诗级的作品,以及Discovery的经典作品相提并论。
我没来得及看他的那本书,但我原来对此人没什么好感,古清生是客家人,从小在山里长大,又是地质队员出身,对深山里曾经丰足富饶的环境有一定的了解,但他把这种了解都用在如何吃用野生动物上了。在当时贫穷的环境下,这种行为可以理解,但直到物质生活富足,中国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今天,他还对此类事情津津乐道。
在他描写美食的散文集(《左烧烤右煨汤》,作家出版社出版,2003年1月第一次印刷)中就充满了对于吃野生动物的描写:
《烤蛋》中他自称“吃过八哥蛋、喜鹊蛋、白鹤蛋(疑有误)”,“雁蛋完全和鹅蛋味道一样”,“麻雀蛋芬芳可口”。
《我的烧烤食谱》中,古清生在津津乐道了吃烤麻雀等野鸟之后,又表示“我就挺想去鸟市买两只虎皮鹦鹉回来烧烤”,“我每回路过鸟市,就感到它们(鸟们)是如此的招眼,一个鸟笼里关着一盘菜啊。”
《乡吃》充分展现了古清生的丰富“经验”:“少时我极喜欢的一道菜就是腊鸟……”,“鹤类(实际上应为涉禽)就略有些腥味……禾鸡是鲜的……鹰类(实际上应为猛禽),特别是猫头鹰,则略有点蚁臊味……味道最好的要数斑鸠、蜡嘴、白头翁这几种鸟了。”
《漂泊者的晚宴》里,古清生列数的“食物”简直可以组成一所小动物园(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他的动物知识简直荒唐得可笑):大雁、雉鸡、野鸭、还没长出毛的小喜鹊,野兔、野猪、麂子、獾、蛇、蛙,当然还有著名的果子狸;用他的话说,就是“踏遍崇山峻岭,方识得这世界珍奇野味哟。”
至于《鸟儿飞过昨天》,《东坡山雉汤》,观其名便可知其内容了。
我实在很怀疑,如果金丝猴不是很少而是很多,多到像印度的叶猴,那古先生还会描写它们的魅力吗?说不定他还会大谈吃金丝猴脑呢。
“美食家”一定要跟自然生态过不去吗?看来也不尽然,同是以写美食而出名,有“北古(清生)南沈(宏非)”之称的专栏作家沈宏非(看过《南方周末》的朋友对他应该不会陌生)就经常在他的写“食”专栏里普及吃野生动物仅仅是摆阔,野生动物并不好吃也没有什么特别营养,吃鲨鱼翅、蛇、发菜等对环境的危害等等知识。
曾经以吃野生动物为荣的作家古清生写出了《金丝猴部落》,相信他不会舍得把金丝猴烤来吃的,也不可能再把其他野生动物当作美食。希望古清生的变化是中国作家的一个缩影。
在科技和养殖业发达的今天,人类完全可以不食用任何野生动物生存的很好。我们不仅应该抛弃食用野生动物的习惯,对于家禽家畜也应该予以善待,也许我们是为了吃家禽家畜才驯化它们的,但它们不是为了喂饱我们才进化出来的。
在伦理道德上,动物也有一定的权利,我们可以吃它们,但我们没有理由肆无忌惮地虐待它们,如吃活牛肉等。尤其是在我们几乎不需要牺牲什么,它们就可以免受痛苦,或者过得更舒服的时候。
不能因为它们的权利比我们小得多,就不给予它们权利,这就像你的工资肯定比盖茨低,但你老板不能因此不给你工资一样!
另外,正确对待动物的关键在于善待,残杀不是善待,溺爱和放纵同样不能算是善待。而且就算是你喜欢一种动物也应有个限度,记得电视上播过一个家伙养了只巨大的绿毛龟,自称该宝贝有一千多岁了(我看那就是个大型的龟种,不是老的原因),每天拿鱼虾喂着,连亲儿子都没有那么亲的。还有个人喂一只叫“泰山”的公黑熊,搞得黑熊老呆在人家附近乞食,简直快喂成家熊了。过去有只叫“珍珍”的大熊猫,也因为被研究熊猫基地的人溺爱而养成了他们的玩具,那些中国人,甚至要美国专家为它说话,才把熊猫放走。最典型的是那些溺爱自己的狗猫等宠物的人,他们把自己的宠物看得比人还高贵,这种心理实际上是一种病态。
(编辑:一文)
摘自《窃蛋龙的千古奇冤》 作者:陶雨晴 出版社:化学工业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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